事业单位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抚恤金、丧葬费等待遇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抚恤金标准为:职工本人死亡,一次性支付5万元;遇有战斗、危害国家安全的特殊工作人员,一次性支付10万元。
丧葬费标准为:职工本人死亡,一次性支付1万元;职工家属死亡,一次性支付0.5万元。以上标准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