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津贴是128天。
根据重庆市现行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以及128天计算发生育津贴,其中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区别就是报销的比例不一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中间中断不超过3个月,视作连续),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
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
根据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规定,生育津贴的申请办理应在产妇分娩后的2个月内完成。具体的办理步骤如下:
1. 准备材料:产妇的身份证、户口簿、结伴证、医院的出院证明和新生儿的出生证明等。
2. 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领取《重庆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并填写申请表。
3. 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申请表和所需材料,向当地计生部门办理生育津贴和出生登记。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超过2个月未办理生育津贴申请,可能会影响生育津贴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