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摄影禁区内拍照;
2. 不听从导游、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3. 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 破坏景区设施、植被等;
5. 涂鸦、刻字等污损景区环境;
6. 不文明行为,如大声喧哗、吸烟、穿拖鞋等;
7. 在景点阻塞、拥挤、试图快速穿过等行为;
8. 擅自进入区域;
9. 涉水、攀爬、悬崖勒马等违反比较安全规定的行为;
10. 偷窃、欺诈、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以上行为会给景区带来负面影响,且对自己和其他游客的比较安全和体验都是不利的。因此,游客在景区需文明、文化、和谐、友好旅游。
2. 这是因为一些游客缺乏文明素质,不遵守景区的规定和管理,例如乱扔垃圾、攀爬禁止通行的区域、在景区内大声喧哗等。
3. 此外,还存在一些游客在景区内进行非法活动,如野外露营、狩猎、摄影等,这些行为也会严重破坏景区的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游客的管理和教育,提高游客的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共同维护好景区的环境和形象。
1.在景区意外受伤可以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