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办理流程如下:
1.具备《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分析:能够当天领取,最快是当天领取,最晚是三天之内领取,但是不是紧急情况,一般当天是很难拿到的。公安机关在受到申请领取、换领或补领临时身份证的,需要在三日之内将临时的身份证发给申请人,申请临时身份证明时,需要拿齐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近期的一寸免冠的黑白相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1)办理临时身份证所需证件:户口簿、近期标准免冠彩色身份证照片2张。
(2)持上述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申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并交工本费10元(特区20元)。
(3)在办理申领临时身份证手续2个工作日后,凭《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领取临时身份证。
(4)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交回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