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公民必须在保持两年的婚姻生活之后,才能夫妻双方一同向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请。
新移民法规定,与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结婚的外国公民,因结婚而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证后,应在符合申请美国公民条件时,尽快申请入籍,以便早日成为美国公民,享有完全的美国公民的权利。但前提条件必须是有持续两年以上的婚姻关系。
2、必须在取得永久居留权后,连续在美国居住五年,这是取得入籍的最低居住年限。在五年之中,不能连续超过半年的时间离开美国,如果超过半年以上,必须提供无意放弃美国住所的证明。因此,也要相应地延长申请入籍的时间,而重新计算在美国的居留时间。在美国实际居留的时间至少三年,起码要达到法定期限的一半,才能向美国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请。
没有什么区别。绿卡上除标有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有效期限等基本信息外,还标有一栏"Category"。
不同移民人士的美国绿卡上面,"Category"一栏会有不同的代码,有的是E11,有的是E12,有的是E15……多达逾100种!
因为在美国,申请绿卡的配偶通常会被视为“附属申请人”,并不需要独立面试。
而且,面试官主要是为了确定主申请人是否符合入境条件,因此只需要与主申请人进行面试即可。
此外,如果配偶也要进行面试,可能会增加面试的时间和难度,因此一般只要求主申请人面试。
除了配偶,申请绿卡的子女也可以被视为“附属申请人”而无需进行独立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