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隶属于山东省济南市,是济南市的中心城区,位于济南市区西部,北与德州市齐河县隔黄河相望,南与市中区相邻,东与天桥区、市中区接壤,西邻长清区。
槐荫区介于北纬36°37′—36°45′,东经116°47′40″—116°59′之间,东西最大横距约15.3千米,南北最大纵距约13.5千米,总面积151.48平方千米。下辖16个街道,截至2021年,槐荫区常住人口68.8万人。
根据我所了解到的信息,济南市槐荫区张刘片区张庄是一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需要收回城中村住户的房屋,因此需要对住户进行货币补偿。
具体到张庄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早在2015年政府部门就开始拆除张庄村部分老旧楼房和民房,以改善当地的居住环境。根据当地政府的官方公告,此次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张庄村的非农户人均货币补偿标准为每人10万元,农业户按照每户20-30万元的标准进行货币补偿。同时,政府还向部分住户提供了新房安置政策,并给予了适当的资金补贴。
需要说明的是,不同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货币补偿标准和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居民身份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具体的货币补偿标准还需要由当地政府部门发布公告或提供相关说明。
根据《济南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济南槐荫区燃放烟花爆竹需要遵守以下规定: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为每年的春节期间和元宵节晚上19:00至第二天凌晨1:00,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燃放地点必须经过审批,禁止在居民密集区、林木茂密地带和易燃易爆场所燃放;未成年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必须由成年人进行指导和监督;燃放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火灾和意外伤害发生。违反规定将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