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中有关特殊工种的规定。其中特殊工种包括:1. 矿工、航空、航天员、水下作业人员、建筑施工工人、林业人员等高风险职业工种;
2. 边远艰苦地区的工作人员、高寒地区居民、高山、雪域、沙漠地区的工作人员等异常工作环境下工作的人员;
4. 具备较强身体素质或精神能力的运动员、演员、模特、主持人、歌手等从事公共文艺活动领域的人员;
5. 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等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社会突发事件的人员;
6. 具备较高专业技能或管理水平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对于上述特殊工种的职工,支付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可以适当降低,具体幅度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时,他们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待遇标准也会相应提高。
一、什么是特殊工种
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二、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以下属于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
1、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高处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