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三年或五年一换届,职工代表是企业职工按照一定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代表广大职工参加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职工;职工代表是职工中的精英,是职工利益的代言人,是引领职工助力企业发展的带头人。同时职工代表是企业民主管理的主体,是做好民主管理工作核心力量。
一是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机会。几倍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查同意或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是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是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五是选举(厂长)权: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职工代表分组讨论时,可以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环境改善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他们可以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反映职工心声,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这样的讨论有助于增进职工之间的团结和合作,推动公司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