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育保险缴费一般由单位代扣代缴,或者由个人前往医保服务窗口缴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单位代扣代缴:单位与公司法定代理人每月应当自行申报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用。
2. 前往医保服务窗口缴费:参保人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保卡,前往医保服务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个人缴费是指参保人员自行缴纳,缴费比例为0.8%,其中0.5%由个人承担,0.3%由单位代扣。
单位代缴是指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缴费比例为1%,全额由单位承担。缴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社保网上缴费平台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6月,逾期缴费将产生滞纳金。参保人员应及时缴纳生育保险费,以确保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缴纳工资基数指的社保的缴纳基数,即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数。社保缴纳基数是按照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值计算的,也就是上一个年度的平均工资,包括年终奖、津贴、奖金等。
相关规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