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义务
从法律上没有必然的义务,如果明确该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则女方无权分割。但是如果女方还贷的话对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在结婚之前如果购买了房子,这个房子一般都是属于另外一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之后是不参与分割的,如果在婚前买房之前,女方就要加名字,这个可以到房管局申请业务。
婚前买房可以加女方名字:
房产证加名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看,大致有三种情况,有房有贷,有房无贷,以及无血亲关系,无配偶关系的房产证加名字。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配偶加名字,首先需要带好三证,也就是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以及相关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来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种情况,是有房有贷配偶加名字,需要先去银行办抵押变更手续,再按照上面所说的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的情况来进行办理。
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缘关系,需要在房产上加名字,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因为这种情况需要按照房屋买卖的流程来进行办理。
希望答案对你有所帮助。
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购买者所有,至于婚后一起还贷的部分,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如果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婚内还款部分,应该属于夫妻共有,如果感情不和,分手的时候,拿出有力的证据,可以化成部分的现金,补偿给对方,法律是建立在有理有据的情况下,所以必须要拿出充分的证明,否则,法院不会支持,